第(3/3)页 地点在一家夜总会包厢里。 特别吵闹。 黑道的生意,大部分在这样的场所里谈,有小部分在没人的游轮上,那是必须要很熟悉的人才会这么做,大部分都会选择这样吵闹的环境。 音乐声大,不管发生什么,没有人知道,也很容易脱身。 地点是博尔选在,他和陆臻打交道很长时间,也回到陆臻的个性,这样的地点,绝对能让陆臻感觉到安心,所以,他也放心。 陆臻到的时候,包厢全是人,戈国的大毒枭人高马大,黑人,看起来很低调,但非常有气势,这身高和长相就非常的有优势。 陆臻齿白唇红的,和他一比起来,那根本就不像是混黑道的。 陆哥哥就喜欢这样的面孔,装嫩,柔弱,能让人放松警惕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