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他都不知道。 当年,她来的时候,他带陆臻走得远远的。 因为他用了假名,叔叔根本就不知道,他是妈咪的孩子,以为他是他兄弟的孩子,他妈咪是以政府的名义来和他商谈事情。 后来,陆臻在庄园无意中冲撞了母亲。 他并不在场,陆臻被叔叔带下去,关在小黑屋里,足足打了十个耳光,打得小陆臻视网膜出血,敷了三天的药,他眼睛里的淤血才散开。 陆臻把罪名都怪在母亲身上。 母亲却很喜欢他。 只是,那时候,陆臻是叔叔的养子。 他管教孩子,外人无权干涉。 诺兰恨不得,剁了他的手。 他一直遗憾,没有一张属于他们的照片。 第(3/3)页